专利交底书已完成,两种专利是否有差别?(图)

受试者在公共机构工作,最近发明了一种智能设备。计划还很成熟。专利公开文件已完成,申请程序将立即开始。但暂时无法单独进行商业化生产和销售。目前的问题是:

1.由于这款设备涉及到每一个家庭的日常生活,解决了痛点,我认为它具有很大的商业前景。两种专利在商业运作上有区别吗?

2. 目前单位的政策是,如果申报为职务发明,则退还所有专利申请费。对职称的评价是有帮助的,但未来的商业化肯定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如何选择?

3.如果申报为职务发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哪一项对个人的职称评价更有帮助?

4. 如果申报是个人发明,在寻找合作伙伴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让对方看到这个专利的价值,并最大限度的保密?

题目的主要纠结点有两点:发明或实用新型;职务发明创造或非职务发明创造

先说说工作/非工作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和所有权属于本单位,不属于你;

对于非专业(即个人)的发明创造,申请权和所有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按理说,为了称霸,你使用非职务发明应该更方便

但是! !如果单位能证明该发明创造是你完成本单位的工作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技术/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实用生活小发明专利,则可以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这个是你自己想想吧。

说完了主导权是在你手里还是在单位手里,再说说发明还是实用新型

发明:保护方法,产品都可以,但对发明、创意和创意的要求(可以简单理解解决问题的价值,不想打太多字详细解释),并且审稿比较严格,当然审稿时间比较长;

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只能保护产品的形状和结构。如果是改进配方、材料品种等,只能申请发明;此外,实用新型不如发明“实质性”。在这个审核过程中,审核时间会更短,审核级别会更宽松;

以上是发明/实用新型审查的严谨和时间区[顺便说一句,如果你觉得你的发明很厉害,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 发明审查通过时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可以的]

至于商业化,请使用专利来保护您的产品。您可以使用该专利要求他人在未经您授权的情况下停止生产和销售您的产品。您可以付费许可他人生产您的产品。您可以说他人侵犯了您的索赔权。

特别是关于侵权索赔,如果是法院索赔实用生活小发明专利,索赔金额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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